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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发改委:最低0.2862元/度!鼓励电或热泵清洁采暖

2019-11-04 14:35:08        0

最新消息,山西省发改委官网发布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-2021年“煤改电”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: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、单独计价的“煤改电”居民家庭,可自由选择峰谷时段计价方式、用电量计价方式、平段电价计价方式,其中——

用电量计价方式: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,不执行阶梯电价,采暖季季用电量在各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额度范围内(采暖季用电额度=2600千瓦时/月×采暖季供暖月),用电价格为0.2862元/千瓦时,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.507元/千瓦时执行。

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“煤改电”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采暖,采暖用电执行居民家庭“煤改电”峰谷时段计价政策。(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见附件1)

以下为具体文件,来源于山西发改委官网—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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